中国税务 1991年 第3期 纳税人风采(他们在认真履行纳税义务)

新华木器厂厂长主动补缴税款

史文波 上一篇 下一篇

去年8月4日上午,山东省临朐县冶源镇个体办新华木器厂办税员,依照惯例到税务所申报纳税。填表时,办税员误将销售收入4o00元写成了40o元,少缴税款225元,拿到完税征就回了厂。厂长宋新华接过完税征一看,怎么才25元?他搬来帐本对照完税证认真检查,才知这是小数点错位的缘故。宋厂长严肃批评了办税员粗心大意的工作作风,顾不得吃中午饭,骑上自行车,顶着烈日,急驶10多里路,来到税务所,找到税务人员说明情况,主动补缴了少缴的税款。对此,不少人都说他傻,讥讽他“钱多了没处花”。宋厂长却说:“如实申报,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我宋新华不能做坑害国家的事。”宋厂长就是这样,几年如一日,每到纳税期限,宁可不进料、不发工资,也要严格把关,如实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