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3期 纳税人风采(他们在认真履行纳税义务)

全国优秀农民企业家庄荣昌四年纳税百万元

尹东才 上一篇 下一篇

全国百名优秀农民企业家之一,河北省政协常委,清河县政协副主席庄荣昌,坚持守法经营,积极照章纳税,自1986年至1990年10月的四年多时间,累计向国家缴纳税款101万元,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纳税模范”。

庄荣昌自1988年创办清河县企业有限公司三利联合厂以来,努力在产品质量上下功夫,靠信誉赢得客户,很快在市场上站稳了脚跟。他首创的精梳短山羊绒,不仅畅销国内,还打入国际市场,为国家创汇500多万元。庄荣昌常说:“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家支持我们搞企业,企业应该向国家纳税。”他办厂伊始,就请税务机关协助,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财务制度,做到帐目清楚。他坚持定期检查帐目,听取会计汇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该缴的税款坚持不拖不欠。一次月底缴税时,工作人员对他说,这月资金紧张,进料款都不够,能否晚几天的税。他听了连连摇头说:“目前咱厂资金是紧张,但国家建设更需要钱,咱宁可少进点料,也要按时向国家纳税。”随后,他毅然从购货款中拿出3万余元按时足额缴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