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3期 队伍建设

太原市税务局抓廉政建设坚持四个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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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税务局在加强廉政建设中,不间断地坚持一靠教育引导,二靠制度制约,三靠监督检查,四靠严肃查处,从而有力促进了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成绩。1989年,该局被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光荣称号。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1、树典型,坚持正面教育不间断。该局坚持从正面教育入手,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热爱税收、以法治税、廉洁奉公、文明征税”,“税务干部树立国家观念、群众观念、生产观念在廉政建设中的地位”和“如何塑造新时期税务干部形象”等问题的专题讨论。各级领导以身作则,不以权谋私、不违章办事、不收礼受贿、不经商办企业,带头讲体会、亮思想,自愿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同时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了学习全国税务系统劳动模范、太原市南郊区税务局小店税务所专管员阎维英同志秉公执法、不循私情、多次拒礼拒贿的先进事迹,带动和影响了全局清正廉洁良好风气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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