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5期 地方专栏

抓廉政教育 建廉政制度 促税收工作

进贤县税务局局长 袁外香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务干部能否秉公执法,为政清廉,既是能否完成税收任务的关键,也是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问题。1986年,国家税务局发布了税务人员“五要十不准”规定,严格了税务人员职业纪律。这使我们基层税务机关抓廉政工作有了目标和准则。我局的廉政工作就是围绕认真执行“五要十不准”规定进行的。

首先,我们从组织上保证了廉政工作的需要,先后设立了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科,配备了专职政工、监察干部8人。1989年4月又成立了廉政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廉政工作的领导。其次,我们在廉政教育、健全廉政制度、加强检查落实等方面下了很多功夫,做了大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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