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5期
简讯
盘锦市税务局开展评选“优秀专管员”活动
上一篇 下一篇辽宁省盘锦市税务局结合年终总结评比工作,在系统内开展了评选“优秀专管员”活动。他们改变了以往由基层填表推选先进工作者的办法;实行对管户的税收专管员“硬指标”考核,评出“优秀专管员”。具体做法是:首先制定了“优秀专管员”条件,即除在“德”、“勤”方面作出规定外,对所管企业建档率、档案完整率、纳税鉴定率、申报率必须达到10o%,错漏率不超过5‰,且管户无发票违章等,然后派稽查人员对专管员所管的企业进行检查,从中优中选优。经过以上5项指标考核,共评出“优秀专管员”11名。通过开展这项活动,增强了专管员的事业心、责任感,促进了全市的税收征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