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5期
文苑
有感于“一钱斩吏”(杂文)
上一篇 下一篇近读罗大经编著的《鹤林玉露》,有这样一则故事颇引起我的注意:崇阳县衙门有一管理钱库的小吏,从钱库里偷了一枚小钱,县官发现后,便把他痛打了一顿,并要判重刑。小吏不服:“我只拿了一个小钱,就要判重刑,难道还能杀了我吗?”县官听了大怒,果真将他杀了,并在判决书上写下了发人深省的四句话:“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读罢这则小故事,虽然对县官的量刑定罪标准不敢苟同,也无意于为早已作古的县官护短,但却确实为县官的嫉恶如仇精神和那四句蕴涵哲理的“判词”而拍案叫绝。
从这则小故事里,我们做税务工作的同志可以得到这样两点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