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6期
纳税人风采
爱国纳税献红心
——记全国守法模范纳税户莫雄春
上一篇 下一篇53岁的莫雄春是湖南省新宁县回龙镇个休工商户。自1983年以来,他利用自己的房子从事家庭住宿和饮食业,8年共向国家缴纳税款近4.6万元,先后8次被评为个体户纳税积极分子。
为依法纳税,莫雄春坚持订阅税务报刊,认真学习税收政策法令。去年,在个体户税法知识考试中,他获得了98分的好成绩。
老莫一直从国营、集体批发部门进货,并在税务干部的帮助下建制建帐,及时足额送税上门。自建帐后,与定税时相比,每月增税40至50元,8年来,包括代扣税在内,他每月平均纳税4o0多元。 莫雄春不仅积极足额纳税,而且还主动协税护税。一天凌晨3点,一辆外地汽车装着8吨黄糖偷偷开进回龙寺。为使国家税款不受损失,他摸黑步行两里地叫来了税务干部,追回税款5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