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6期 经验点滴

溪湖税务分局对私营企业采取五项管理制度

(都基庆 梁德政) 上一篇 下一篇

辽宁省本溪市税务局溪湖分局在加强对私营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上,狠抓基础建设,健全各项制度,使全区私营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1990年组织的私营企业税收比上年增长11%。溪湖区现有私营企业92户,分别从事工业、商业、建安等行业。为了加强对这些私营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这个分局从1990年年初开始,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了3名专职干部,负责税收征管工作。他们从基础建设入手,制定和完善了5项制度和征管办法法。

一是建立纳税鉴定制度。按照经营项目、应税产品等逐户逐项地进行纳税鉴定,纠正了3家私营企业税率鉴定不准的问题,增加收入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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