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6期 简讯

税收会计改革进入全国试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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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国家税务局肯定了由山西、江西两省税务局、黑龙江省鹤岗市税务局率先进行的以扩大核算范围为主要内容的税收会计改革,并要求从今年上半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都要选择3~4个不同类型的县级局进行改革试点。这是记者从3月26日~30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召开的全国税收会计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税收会计的这项改革是继1987年由单式记账改复式记账后的又重大改革,是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税收会计被喻为税务机关的“信息中心”税款的征收、入库、提取、退库等一系列数据无不来源于它。但是,现行税收会计不反映应征税款、滞纳欠税、减免税、以税还贷等情况,这些重要数据缺乏准确、及时的来源渠道,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有乃至整个税收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鉴于此,山西、江西两省及黑龙江省鹤岗市税务局大胆进行了扩大税收会议核算范围的探索。三家的具体做法大同小异,都是将现行税收会计核算的起点从税款征收向前延伸到纳税申报环节(即应征税款数),把税收资金从形成到征收这一段重要运动纳入了税收会计核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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