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7期
队伍建设
广西税务部门廉政建设受好评
上一篇 下一篇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税务局和地方党政部门有关廉政建设的要求,定措施、定制度,狠抓廉政建设,使全系统的精神风貌有了很大改地受到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好评。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1989年广西区党委、人民政府把税务系统列为全区行业廉政建设的试点单位,广西各级税务部门认真按照地方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税务部门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廉政建设。首先,在县以上各级税务局都成立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区税务局由局长宋锡辉同志任组长,负责指导局机关和系统的廉政建设工作。其次,层层抓廉政建设试点。区局选定在钟山县税务局进行试点,由区局组成工作组与基层同志一起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奖惩考核等方面探索廉政建设的办法。各地、市、县也选定一个县局、分局或税务所进行试点。1990年下半年组织力量对全区廉政试点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总结推广了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有力地推动了各级税务部门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199o年底,全区税务系统有47个地、市、县税务局被当地党委、政府评为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占全区地、市、县税务局总数的48.5%;区税务局也被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区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评为“全区党风和廉政建设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