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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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的形成及其意义
上一篇 下一篇当今,流行于世界的《联合国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以下简称“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是联合国专家小组于1979年通过的。但它的形成却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漫长演进过程,是国际社会为消除重复征税所作的不懈努力的结果。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已由商品输出转变为大量的资本输出。随着资本输出的日趋扩大。不仅使国际经济活动的形态和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资金流动和人才劳务,科学技术的提供以及各类投资所得和营业利润的实现都越来越多地超越了国界。这种情况,一方面导致了所得税制的普遍推行,另一方面随之而来的国际间的重复征税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1920年在布鲁塞尔召开的国际金融会议发出了消除双重征税的呼吁。这一呼吁,得到了当时的国际联盟(以下简称“国联”)的重视和响应,遂于1921年邀请4位分别来自意大利、荷兰、英国和美国的经济学家组成工作小组,写出了一份关于国际重复征税对经济影响的研究报告。并于1922年由“国联”金融委员会邀请7位分别来自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法国、意大利、荷兰、瑞士、英国的税务官员,研究国际重复征税和国际偷漏税的行政管理和实务。随后,阿根廷、德国、日本、波兰、委内瑞拉和美国的税务官员也参加了这一工作。这些税务官员经过1923年至1927年期间的多次会议讨论,起草了《关于避免对直接税重复征税的双边协定》、《关于对财产继承重复征税的双边协定》、《关于税收行政管理协助的双边协定》和《关于征税的司法援助的双边协定》。并把这些协定及其注释文本,提交给“国联”成员国和非成员国政府,于1928年10月由在日内瓦召开的有27个国家的代表参加的政府专家会议审议,从而形成了通常所说的1928年税收协定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