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10期 税收法制

加强法制工作促进以法治税

武汉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为了加强法制建设,实现以法治税,保证《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我局干1989年7月成立了法规处。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市局系统税收法制建设的综合研究、组织协调、具体指导,为市局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为规范以法治税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其具体职责:一是负责市局系统法制工作计划、总结和信息反馈,对上联系、对下指导;二是协调和综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计划、起草、审修、送审等管理工作,并协助和督促实施;三是组织和协调对税收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研究;四是负责复议、诉讼案件的有关具体工作以及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1990年5月,我们又在7个地区分局组建了法规科,今年拟在6个郊县局建立法规科(股),另外两个分局配备分管法制工作的干都,从而使税收法制建设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全局税务法制建设一步一个脚印,一年有一个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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