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2年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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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税负最佳区间初探
包逸生
上一篇 下一篇对税负轻重数量界限开展研究的目的,是在于探索和寻找宏观税负的最佳区间。宏观税负的最佳区间应当是社会提供税收的可能性和国家为实现其职能的财政需要这两者的最佳结合。这就要求我们以马克思主义的分配理论为指导,总结历史经验,从国情出发,并借鉴国外的做法,用科学的方法来探求宏观税负的最佳区间。从而使可能与需要之间的矛盾得到缓解或统一。本文对此应用计量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作一浅探。
一、引用拉弗曲线原理估计最佳的宏观税负
拉弗曲线是美国供应学派经济学家拉弗于1974年提出的一种税收理论。他认为,税率、税收与生产率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税率提高,税收数量也会随之增加。但有一定限度,若超过了这一限度,税率的提高反而会导致税收数量的减少。这个限度,正是宏观税负的最佳点,从税收作为组织财政收入的手段和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这个角度出发,引用拉弗曲线原理,来研究我国宏观税负最佳区间,是有其借鉴价值的。从我国建国以来各个时期的国民收入、财政收入和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称宏观税负,下同)来看,财政收入和国民收入都是增长的,1953年至1988年,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7.26%和8.36%,而宏观税负却在下降,与国民收入增长速度存在着负相关的现象。即宏观税负低时,国民收入增长快;宏观税负高时,国民收入增长速度慢。(见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