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2年 第1期
工作研究
新时期税收促产工作的再思考
上一篇 下一篇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企业从过热的经济环境中一下跌入资金不足、材料短缺、市场疲软的困境,特别是一些企业产品质量低劣,物质消耗过高,成本增大,效益低下,亏损严重。虽然经过两年的治理整顿,但是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矛盾十分尖锐,许多企业还没有走出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益的圈子。经济形势的发展,给税收促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总结过去的促产工作,税务部门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微观促产多,宏观促产少;外延性促产的多内涵性促产的少;零打碎敲式促产的多,系统化、规范化促产的少;讲求近期效益的多,讲求长远效益的少。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通过向内挖潜,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据此,笔者认为新形势下基层税务部门的促产思路应该是:把握宏观,把税收促产与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结合起来;立足中观,把税收促产与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搞活微观,把税收促产与增强企业活力结合起来,以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税收效益并举的效果。使税收促产由过去单纯扶植几个企业向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地方经济特色的产业方向转变;由单纯给周转全、报批减免税向采取政策、资金、信息、管理、服务等多管齐下的促产转变;由单纯注意企业短期效益向抓好当前生产与培植企业后劲,提高企业素质并举的方向转化;由任务重时抓促产,任务轻时轻促产,向促产目标计划化,促产工作规范化,促产责任岗位化的新机制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