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2年 第3期
来稿摘登
加强小型企业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上一篇 下一篇小型企业凭发货票扣税的内外条件不成熟,又不适宜搞增值税“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如何加强小型企业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呢?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1.确定具体划分小型企业的标准。如果“小”的范围过窄,不利于从实际出发,加强征管;如果“小”的范围过宽,容易滋生企业财务核算、帐簿管理不全的惰性。因此,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显得尤为重要。根据现行规定和实际情况,我们采取以“质、量、系统”三结合为标准划分小型企业。质的标准:生产规模小、财务核算不健全,帐簿凭证不完整;量的标准:年度销售收入额10万元(或年税额5000元以下);系统标准:在城镇街道、校办、民政福利、县以下(乡、村办)乡镇企业和个体工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