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杠杆与第一生产力
上一篇 下一篇税收与科学技术有着内在的联系。一方面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对税收有一定的决定作用,另一方面税收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运用又有一定的反作用。如果税收制度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它就会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否则它就会束缚或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税收杠杆与科学技术的关系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科学是人类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认识和发现,而技术则是人类改变和控制客观环境的手段。科技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是由经济发展规律所决定的。科学技术也是生产力要素,马克思指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自然科学在加入生产过程之前,是知识形态的生产力,也叫潜在的生产力,它在被用于生产过程之后将渗透和凝结于生产力的各要素之中,转化为现实的物质生产力。在现代化的生产中,“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指在现代化的生产中科学技术是第一变革因素,起着生产的先导作用,是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首要因素。生产力中的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和管理者诸要素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智能化,科学技术在提高劳动生产率诸要素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劳动生产力呈现出加速发展的趋势。马克思历来重视科学技术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和作用,他认为科学发展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表现形式,财富的创造取决于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特别是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运用。人们研究科学的目的是为了使科学技术成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巨大力量。要增强综合国力,就必须将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中提出了科技体制改革的总目标:一是建立和完善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技同经济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的新体制。二是促进科技工作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虽然已经取得一些成绩,但离总目标还有很大距离。当前主要问题是科技与经济结合得不够紧密,科技成果向商品转化得还不够,为经济建设主战场服务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1981年—1990年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计10万项,其中获国家级奖励的有6454项,但这些成果真正能大面积推广运用的只有15%。科研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不仅是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脱节的表现,而且是一种极大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