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3期 研究与探讨

税收会计的深化改革势在必行

董秀薇 上一篇 下一篇

建国40多年来,税收会计作为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反映各时期、各税种、各预算级次的税收收入的征收、解缴、入库、提退上;在反映各征收单位乃至各专管员的工作成果上;在监督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防止税款的被贪污、挪用上;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参与管理上等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税收会计作为一种专业会计,随着税制的改革也经历了一个由复式记帐到单式记帐,再到复式记帐的过程。1986年,针对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税种的增加,各种减免退库事项的增多,税收会计反映和监督的内容随之越来越多,传统的单式记帐核算法,已经满足不了工作要求的状况,国家税务局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科学的、严密的复式记帐法,并颁布了全国统一的核算办法。从而使税收会计第一次有了全国统一的办法,使税收会计从财政总预算会计中分离出来,建立了一种适合税务工作特点,适用于税务机关专业需要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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