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4期
国家税务局发出关于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发出关于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上一篇 下一篇本刊讯 国家税务局最近发出了关于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提高全民纳税意识,逐步实现国家向公民依法征税的强制性同公民向国家依法纳税的自觉性的有机结合,必须继续扎实、深入、持久地开展税收宣传。这既是发展税收事业的需要,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方针。为此。国家税务局决定:从今年起,每年4月为“税收宣传月”。1992是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第一年。1992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税收与发展”。宣传内容是“人民税收为人民”、“税收带来祖国美”。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全国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新闻媒介为主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广泛发动社会各界,运用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深入地开展税收宣传教育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使宣传月活动搞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