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5期
企业财务
关于对城镇集体商业企业由原综合折旧改按、分类折旧后的财务处理方法的探讨
上一篇 下一篇按照国家税务局颁布的《城镇集体商业企业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从1990年起,城镇集体商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采取单项折旧或分类折旧的方法计提。在此之前,由于商业企业大多都习惯于采用综合折旧方法,因此,改为单项或分类折旧方法以后,其财务处理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来说,企业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全面清理企业现有固定资产。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结构、数量、单价、规格、型号、使用年限、技术状况等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以掌握企业现有固定资产的全貌。
第二,对企业现有固定资产进行适当的分类。主要是依据《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分类折旧年限表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结合企业现有固定资产的状况,将性质结构相同、使用年限相近的固定资产进行适当的合并归类,确定企业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类别。大致可分为房屋类、建筑物类、机械设备类、运输设备类、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类、专用设备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