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6期
研究与探讨
必须强化税收的财政收入功能
上一篇 下一篇目前,减少财政赤字,建立稳固、平衡的国家财政,已经成为关系经济建设、体制改革和社会安定的重大问题。税收作为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平衡财政收支方面起决定性作用。
一、积累财政资金是税收的基本职能
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阶段,我国税收的基本职能是筹集财政资金,还是调节经济,抑或两者并重,本属于税收理论界长期争鸣的基本问题。然而,回首连续多年财政赤字,造成财政窘境的状况,展望未来十年振兴财政经济的艰巨使命,重新研究这一问题,其意义显然大大超出了理论本身。
历史上,税收是为着筹集财政资金,满足国家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以后,极大地拓展了国家理财和税收职能的范围,但财政收入功能仍然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税收第一位的职能。在马克思主义的许多经典论著中,曾反复阐述税收对于国家的财政意义。马克思指出:“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列宁领导苏联十月革命胜利后,把马克思的理论变为了现实。他将组织财政收入视为国家财政机关的主要任务和职责,要求财政机关“必须用全部力量在最短时间做到靠税收来保证工农国家的一切国家机关为进行应办的事业所必须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