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6期
读者·作者·编者
对当被告的一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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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税务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一样,不免有时候要站在被告的位置上,由于种种原因,对此问题,税务部门同志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应采取的态度是:
(一)不怕当被告。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使人民的公仆——国家各级行政机关真正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尤其是我们税收工作者,肩负着经济执法、为国聚财的重任。在群众的监督之下,不仅有利于更好地开展税收工作,而且也有利于依法办事,依率计征。
(二)要尽量争取少当被告。当被告虽然并不可怕,但也并不是一件引以为荣的事。如果你能依法办事,依率计征,就不会站在被告席上。即使当了被告也能胜诉。如果你能热心为纳税人服务,经常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规,即使有点小误会,也可以在税务复议阶段顺利解决。因此,要把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准确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密切征纳双方关系,少当被告不当被告当成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