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7期 研究与探讨

浅谈税务促产工作四忌

王明哲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税收工作已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养鸡下蛋”、涵养税源已成为企业界和经济工作者的热门话题。那么,在税务促产工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呢?我认为,应切记以下四忌:

一忌盲目促产。这里所说的盲目促产有两种情况:一是不顾收入任务而盲目促产。我们知道,税务机关最主要的任务是为国家的经济建设积累资金,在收税与促产之间应始终不渝地坚持以收入为中心,促产为辅。然而有些单位本末倒置,国家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完不成,而减免税的口子却越开越大,殊不知,税收任务完不成,保证不了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所需要的资金,岂不等于饿着肚子养鸡。二是不看对象盲目促产。就像养鸡一样,要想多收蛋,必须养母鸡,倘若不看对象,养的是公鸡,岂不是撒米再多也无蛋可收。税务促产也是如此,培养税源目的在于给国家多收税,若企业已到了山穷水尽,没有任何发展前途的地步,或产品陈旧,即将被淘汰的项目就不能作为促产企业或项目,否则养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所以,搞促产必须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深入企业进行广泛深入细致的调查,真正弄清促产项目的性能,生产程序,写出促产申请报告,进行可行性论证,真正做到“养鸡下蛋”“放水养鱼”,切忌不看对象盲目促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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