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7期
纳税指南
工商各税的计算及帐务处理
国营企业所得税(下)
上一篇 下一篇二、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为了正确反映国营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情况,对国营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有关事项,会计部门都应作相应的帐务处理。按照现行《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和《商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核算缴纳所得税时,应在“应缴税金”科目下,设立“应缴所得税”明细科目,同时在“利润分配”科目下,也设立“应缴所得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一)正常情况下的帐务处理
所谓正常情况下,就是指纳税企业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和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帐务处理。具体核算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