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10期
地方专栏
实行征管查三分离给税收征管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上一篇 下一篇我局于1991年8月实行了征、管、查三分离,新模式给税收征管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使我局继去年提前22天完成全年税收任务之后,今年上半年,每月都提前完成当月税收计划,提前实现了任务过半。
长期以来,税务系统实行的“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三权总揽”和税务人员下厂催收税款的征管方式,不符合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缺乏内部监督制约,存在不少漏洞和弊端,不利于依法治税和廉政建设,在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税制改革日益深入的新形势下,这种征管方式更难以适应。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参考外地经验,本着“严格执法,监督制约,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和严密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把征收、管理、检查三方面的工作,从机构设置和职责范围上基本分开。具体做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