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12期
简讯
曲沃县税务局强化对临时经营税收征管的四种办法
上一篇 下一篇山西省曲沃县税务局对临时经营税收实行全方位征管,收到较好效果。他们针对临时经营存在的经营范围广、流动性大、偷税漏税严重的情况,采取了以下四种征收办法。一是实行专人征收。对全县所有集贸市场上的临时经营,实行定人、定岗、专人负责。二是全员征收。凡税务人员均随身携带盖有“临时经营”戳记的完税证,打破辖区界线,遇到走街串巷、长途贩运的流动户随时征收。三是夜间征收。对县城内夜间上市临时经营饮食、小吃、烟酒、干鲜果品的,实行干部按日轮流执勤制,夜间进行征收。四是检查征收。税务征收人员每月7号前集中征收固定业户的税款后,除留一人处理日常事务外,剩余人员划分小组,按片检查临时经营,对税额在千元以上的,由县税务局稽查队协助征收。同时,他们还制定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按月通报,按季兑现。任务完成好的,除发放奖金外,并给予嘉奖,完成任务差的,每短收百分之几扣应得奖金的百分之几。这些办法的实施,调动了广大税干的积极性,使临时经营税大幅度超收,有效地堵塞了征管漏洞,保证了税收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