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3年 第1期
法规浅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
第二章 总则(上)
上一篇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于1992年9月4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今第60号颁布,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建国以来制定的第一部税收征管法。它是从税收征收管理程序方面保证国家税收政策实施的法律,是调整征税机关与纳税人征纳税活动的法律规范。为了帮助广大读者学习贯彻《税收征管法》,本刊将分期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等解释性文章。
总则为纲领性规定。它规定了本法共同适用的基本原则,反映征管法立法的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