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3年 第2期
征收与管理
分行业按地段划等定级加强个体集贸税收管理
上一篇 下一篇我县共有2 472户固定个体工商业户,15个集贸市场和上万户流动个体户。虽然其生产经营情况各有不同,但由于我们长期大范围实行级规定额征收的方式,核定征税定额无因地制宜的标准和尺度,所以纳税户地段之间、行业之间的税收征收管理松紧不一、不平衡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据1991年初在县城关地区调查测算统计.地段之间对比,长安为240户固定个体户定税26 148元,户月均108.95元;五星片246户月定税21.015元,户均85.43元,两地户均税负差23.52元。行业之间对比,商业户月均税负122元,服务业户月均税负38元,饮食业户月均税负73元,税负相差更是悬殊。既造成了纳税人税负畸轻畸重,又使大量税收流失。为扭转这种局面,1991年我局首先在城关地区试行了个体集贸税收分行业、按地段、划等定级、加强征收管理的办法,收到了明显效果。1992年在全县推开后,头十个月全县入库个体集贸税收738.3万元,占计划任务的98.44%,比上年同期增收183.52万元,增长33.08%,全县户均税负达到了159.24元,各业户间的税负明显趋于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