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浓税务情
长陵乙炔厂
上一篇 下一篇我们陕西省咸阳长陵乙炔厂是1985年5月投产的一个乡办集体工业企业,主要生产溶解乙炔气。全厂占地面积6 332.7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246万元,年生产溶解乙炔气33万立方米。
建厂以来的几年中,我们厂走过的路是曲折的,不平凡的。但在这曲折、不平凡的道路上,却留下了浓浓的税务情。人们都说血浓于水,但我们要说情更浓于血。在我们厂最困难、最关键的时刻,是税务部门支持了我们,才有了我们厂的今天。
在我们厂建厂初期的一年中,正当全厂职工满腔热情大抓生产的时候,随着先后3次车祸和一次大的爆炸事故,把全厂仅有的几十万元家当都炸飞了,同时也把全厂职工的满腔热情炸没了,工厂成了一个大型的“残疾人”……。当时,我们厂已基本瘫痪了,面临的现实是只有倒闭。就在我们厂处在生存的十字路口的时候,税务部门的同志来到了我们身边,他们看现场,找问题,和我们一起座谈,和工人同吃同住,当了解到事故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安全操作规定和设备落后时,他们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了情况,按政策给我们减免了税款,帮助我们安装了“三级阻火、四级防爆、喷淋降温、安全消防、消除静电”等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火系列设施。后来,当他们了解到使用旧式的发气装置由于气压不够,气体不纯工作能力与效果有数倍之差距,严重时甚至有爆炸的可能性时,又协助我厂技术人员将溶解乙炔的包装容器更换为41l型特制乙炔气钢瓶,为我们厂的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之后,税务部门的同志经常定期或不定期的会同我们以科学的态度,冷静的分析乙炔气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狠抓科学管理和设备技术改造,协助我们搞好职工思想素质及业务技术素质的培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配合我们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范要求》、《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等十类192条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为我们厂的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到目前,全厂已近五年没有发生任何事故,为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提供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