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3年 第4期
简讯
国家税务局教育中心成立
上一篇 下一篇为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教育工作,提高干部队伍业务素质,以适应税收工作发展需要,根据人事部人中编函(1992)17号文件,经国家税务局研究决定,成立国家税务局教育中心。目前,教育中心按照局务会议提出的边组建边开展工作的原则已开展工作。
教育中心成立后,主要担负指导税务系统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国各省(区、市)税务局长及各地(市)税务局长的教育培训和全国税务系统各类学校师资的培训工作,举办各类业务短训;负责全国税务系统大专自学考试和大专层次专业证书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编审税务系统大中专教材和岗位培训教材;负责税务系统大中专学校招生、分配和院校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系统教育经费的管理;负责税务系统公派出国留学和培训、聘请外国专家来华讲学、院校间国际交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