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3年 第5期
征收与管理
集中管理是征收车辆税收的一种有效途径
上一篇 下一篇近年来,河南省项城县税务局对征收车辆税收采取了集中管理的办法,收到了显著的效果,1991年共计查补税款4.84万元,1992年完成车辆税收90万元。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实行联合办公。为了对车辆税收加强管理,项城县税务局于1988年底成立了“车辆税务所”,该所与运管所、交警队、公路段实行联合办公。联合办公便于全面掌握本县的多种车辆情况,车辆在交纳养路费时,税务所同时收缴车辆营业税和车船使用税,既节省了人力财力,简化了征管手续,控制了税款流失,增加了税收收入,又保证了税款及时足额地入库。
二、建立征收台帐。他们在调查、落实、整顿车辆的基础上,于1989年初建立了税收征收台帐。征收台帐的内容包括:车辆性质、车号、车主、执照号、车种、车型、吨位、产地、价值、车主住址等,然后与公路段征收台帐核对,逐一澄清落实。征收台帐的建立,为车辆税收征管提供了充分依据,有效地控制了私车公挂,逃避税收的现象。该所在建立征收台帐后,查出私车公挂的452辆,占全县客货车的75%,车辆税收得到了增长,当年第一季度就组织收入134 032元,与前几年最好的年收入基本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