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3年 第9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颁发《集体、私营企业所得税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1993年7月14日 国税发[1993]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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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集体、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为适应《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规范集体、 私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办法,体现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以利于加强税收管理,现将《集体、 私营企业所得税的若干政策规定》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本通知下达后,各地自行制定的有关规定、办法与《集体、私营企业所得税的若干政策规定》相抵触的,一律停止执行。 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集体、私营企业所得税的若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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