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4年 第5期
税制建设
财税新体制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
上一篇 下一篇新财税体制开始运行以来,经济界对其实施后果都比较关注,所存在的问题在地方和企业的执行中也已暴露出来。总的来看,大。家对新体制基本上是拥护和理解的。但由于在新体制出台前的准备时间比较匆促,因此,也出现了一些矛盾。下面从了解到的情况出发,对新财税体制的实施及存在的问题作简单的分析,并就这些问题,提几点政策建议。
一、实施情况
从对一些地方的调查、反馈情况看,新财税体制已经基本上全面推开,但也有一些问题存在。
(一)地方的财政分级管理新体制已经出台,秩序正常。各地省对市县一级财政都制定新的做法,一些地方政府的做法基本上套用中央对省一级的办法。但由于开始执行时遇到一些没有来得及解决的问题,因此,目前实际运行中,又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质,较多地保留了旧体制的一些内容,没有对既得利益做过多调整,一些地方政府在收入的划分上,主要不是按税种划分收入,而是把营业税和所得税等主要税种收入,甚至把中央的税收返还收入都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划归各级政府。 (二)新税制运行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从整体名义税负来看,大体持平,从实际税负来看,有所提高,对不同企业、行影响也不甚相同。主要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