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4年 第10期
税制建设
土地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上一篇 下一篇从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由于该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全国性房地产重要法规之一,在海内外房地产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到目前为止,涉及土地增值税的有关细则及具体实施办法尚未下达,这更引起了多方面的议论和思考。那么,土地增值税为什么会引起如此多的不安、争议、猜测呢?
一、开征土地增值税的背景
《条例》其实不仅涉及土地问题,而且包括了土地及房产两部分。所以严格说来,此税应当称为“房地产增值税”更为合适。此税一般说来是在房地产或土地交易转移时,就其自然涨价的增值额,向房地产或土地原拥有者征收的一种税。开征此税的原因大致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