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4年 第4期
税务法规公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1994年2月4日 (94)财法字第3号
上一篇 下一篇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