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4年 第4期 税务法规公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1994年2月4日 (94)财法字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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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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