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4年 第4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适用涉外税收征管需要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申报表式样的通知
1994年1月3日 国税发[1994]002号
上一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为贯彻执行这个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适用涉外税收征管需要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申报表(中、英文对照)。
一、增值税(二种)
1.“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按期申报缴纳增值税(一式两联)。
2.“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申报缴纳增值税(一式两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