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4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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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后如何寻求地方财政平衡
上一篇 下一篇实行分税制,不仅从根本上克服了原有财税体制的过度集权的“大锅饭”弊端,而且对于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建立事权与财权的相互平衡机制也是十分有利的。但从地方角度看,这项改革无疑是使各级地方财政再也不能无限量地去掏国家财政的“大锅饭”,唯一的出路是在加大改革力度和配套改革的同时,加快建立灵活有效、相对独立的地方财政运行机制,着力解决自身的财政平衡问题。否则,财政工作就不能适应地方事业发展的需要,甚至会成为地方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桎梏。那么如问建立地方财政的平衡机制?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地方财源建设
寻求地方财政的收支平衡,第一位的事情就是要抓好地方经济的发展,突出解决财源问题。首先,要根据本地的区位、资源、人才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发展自己的“特色经济”,建立自己的支柱产业和利税大户,造就地方财政的支柱财源。其次,要全面振兴地方经济,走产业相互配套、协调发展之路;在所有制结构上,要全面发展国有经济和多种经济,整体推进乡镇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以及股份合作经济。形成地方财政的群体财源。第三,要努力拓展外向型经济,放开眼光,大做“外”字文章。借用域外优势发展域内经济,利用域内优势占领域外市场,寻求地方财政的外来财源。第四,要客观、公正地认识和评价所在区域的优势劣势,想方设法避劣扬优、变劣为优,并逐步使诸方面的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进而转变为财政优势,挖掘地方财政的潜在财源。第五,要特别注重地方经济的开发研究和开发实施,大力开展超前研究和项目储备,为适度扩大经济规模和确保产品更新换代奠定基础,培养地方财政的后备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