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5年 第3期
工作研究
关于执行个人所得税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公布了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国务院于1994年1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的《税法》合并了1980年的《个人所得税法》、1986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了包括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暂行规定》在内的、与新税法内容相抵触的其他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行政法规。
如何贯彻实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工作者如何依法准确地计征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六个方面把握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