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西方税收原则理论的演进
上一篇 下一篇西方税收原则是当代西方国家税收制度建立的指导思想,也是税务行政管理所应遵循的重要依据。研究和探讨西方税收原则,对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将会起到积极的、重要的借鉴作用。
西方税收原则的提出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威廉·配第,之后经过亚当·斯密、萨伊、瓦格纳以及萨级尔森等迸一步阐述,发展到现在,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系统的资本主义税收原则,成为资本主义税收制度运行的指导准则。最早提出税收原则的是威廉·配第,但是,实际上他只是提出了税收原则的思想,并没有单独地、系统地将其作为税收原则加以阐述。所以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阐述税收原则的应推亚当·斯密。亚当·斯密提出的平等、确定、便利和最小费用的四原则在资本主义税收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亚当·斯密一方面继承了前人的税收思想,并进一步发展了税收原则的理论,另一方面又为以后资产阶级税收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例如,严当·斯密提出的“按各自能力的比例”的观点,后来发展成了“支付能力说”,他的“按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得的收入的比例”的观点,以后发展成了“利益说”,现代资产阶级财政学者所提出的效率原则,基本上就是以亚当·斯密所提出的最小费用原则为理论依据。总之,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一直在资产阶级税收理论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萨伊也曾提出过税收的五原则,即“(1)税率最适度的租税;(2)在最少程度上造成只烦扰纳税人而不增加国库的苦况;(3)各阶层人民负担公平;(4)在最少程度上妨害再生产;(5)有利于国民道德,就是有利于普及对社会有用和有益的习惯。”(1)这五原则基本上继承了亚当·斯密的赋税四原则,又增加了“有利于国民道德”这一原则。约翰·穆勒是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继承了亚当·斯密的四原则,其中对平等原则有所发展,其他三原则类同。瓦格纳是德国新历史学派代表人物。在其代表作《财政学原理》等书中,他提出了自己的税收原则,共分四大项九小点,故又称四项九端原则。四项九端原则对资本主义税收的影响是巨大的,不亚于亚当·斯密的赋税四原则。其主要内容有:(1)财政政策原则,又称财政收入原则,即国家征税的主要目的是组织财政收入,满足支出的需要,所以收入的来源必须充分和有弹性。为此他又提出了两个具体原则:一是收入充分原则,即税收收入应充分适应国家财政支出的需要,以避免产生赤字;二是弹性原则,即税收要有弹性,能适应国家财政需要的变化。(2)国民经济原则,即国家征税要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避免危及税源。为此又提出二个具体原则:一是选择税源原则,二是选择税种原则。(3)社会正义原则,又称社会公平或社会政策原则。瓦格纳主张以税收作为改善社会分配的一种手段,通过国家政策以立法和行政措施来改革分配过程中的弊病,矫正自由经济社会中的不公平现象。具体又分为两个原则;一是普遍原则,即一切享受国家提供利益的国民,都应当向国家履行纳税义务.不能偏于某一阶层、职业或地区;二是平等原则,即应根据纳税能力原则平等课征,不承认财富的自然分配状态。(4)税务行政原则,又称征税技术原则,是关于税务行政管理的要求,与亚当·斯密后三原则相似:一是确实原则;二是便利原则;三是最小费用原则。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原则,以财政政策和社会政策为中心,比亚当·斯密的回原则全面、具体,对以后各国税收政策的制定、税收制度的设计均产生广泛的影响。瓦格纳强调财政的收入原则应考虑收入的充分弹性问题,并把国民经济作为税收的一个原则,从而说明了税源和税种的选择都要以保护税本为前提,在税收理论上是一大突破。此外,瓦格纳还突出了社会正义原则,强调税收在调节社会分配、矫正分配不公中的作用,这是积极、进步的主张,成为当时德国社会政策的税收理论核心。总之,瓦格纳的税收原则较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更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