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5年 第6期 调查报告

关于湘潭市地方税征管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陈湘涛 彭险峰 谭春长 单位:湖南省湘潭市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地方税是地方财力的主要来源。税务机构分设后,地方税务局在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收入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湘潭市地方税半年来的情况看,地方税征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一、主要问题

(一)征管措施不力,地方税流失严重。地方税一个显著的特点是零星分散,难征难管。如果征管措施不具体,不加强税源控管,很容易造成税收的大量流失。从调查的情况看,一是作为农村重要税源的屠宰税流失严重。据湖南省湘潭市统计系统提供的资料,全市每年出栏生猪达 2oo万头以上,按规定应征生猪屠宰税120o万元以上,但1994年全市仅征5o0万元,不到应征数的一半,流失惊人。二是个人所得税更是一个黑洞。据湘潭市地税局对全市范围内个体出租司机收入、出租房产收入、中巴车主营运收入、建筑包工头个人收入、以及各类夜总会、歌舞厅、卡拉ok厅、美容厅、发廊等经营者收入所作的调查,其应征的个人所得税约有7o%左右流失。三是印花税征收难度大、漏洞多。如供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安装合同等合同的应征税,其征收率只达5o%左右,远未达到应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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