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5年 第10期 工作研究

以制度保廉政促勤政

罗树生 梁俐娟 单位:广西柳州市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以廉政为重点,全面开展监察工作”的方针,紧紧围绕税收中心任务,以教育为先导,狠抓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内约外监机制,以制度保廉政,以廉政促勤政,取得了“一个为零”(即税务干部违法违纪率为零)、“两个过半”(地方税入库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好成绩。

一、抓“两个环节”,搞好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打铁先要自身硬。该局自1994年9月18日挂牌成立以来,很快组建了监察科,形成监察网络。市局还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分局主要领导参加的廉政纠风领导小组。与此同时,他们认真加强监察队伍的建设,在“两个环节”和“两个建设”上狠下功夫。一是抓提高监察干部素质这个环节,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他们采取举办学习班,开展观摩考察、典型案例剖析、业务知识考核竞赛等形式,教育监察干部发扬“奉献、忠直、严谨、求实”的精神,增强遵纪守法、依法监察、廉洁奉公的观念。他们每周组织监察干部学习一次监察业务和税收知识,每季度进行一次法纪或职业道德教育,使监察人员培训面达80%以上。二是抓目标管理这个环节,加强监察部门的制度建设。结合税务监察工作的实际,他们制定了7个方面的监察工作制度,规定了科(股)长、监察干部、监察人员岗位职责,按三级考评(即市局对监察科考评、监察科对监察股考评、监察股对监察员考评)的办法,明确考评项目和每项应达到的指标,实行百分制,规定记分、扣分的标准,半年一考评、年终一总评。各级监察部门都做到了任务有指标、检查有内容、评比有标准、考核有尺度,从而逐步建立起了以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监察科(股)具体抓、有关科(室)配合抓的分工负责制和正常的监察工作秩序,有力地推动了监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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