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5年 第12期
工作研究
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
上一篇 下一篇一、部门配合的现状与问题
加强部门配合是强化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多年来,税务部门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手段,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广泛的联系,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协同作战,有利地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和税收秩序的好转。但在部门配合中,由于受认识和部门利益等因素的影响,在部分地区、部分部门中出现了配合不协调、不得力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加强部门配合促进税收征管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反映在我们税务部门本身就是有些同志存在依靠、等待思想,认为有关部门支持税收工作是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是他们应尽的义务,因而不愿放下架子,积极主动地去联系、去协调,而是被动地等待。反映在有关部门上就是个别单位把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视为额外负担,缺乏热情。二是部门间的配合还没有完全形成一套健全的制度,多为一事一议,因而使部门配合的力度不够。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税收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征管水平的提高。因此,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税收工作重心的转移,加强部门配合,对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显得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