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3期
国税、地税都姓税 团结共事不分心王莉中 金 彤
国税、地税都姓税 团结共事不分心
上一篇 下一篇在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采访,听到地税局与国税局不少同舟共济。团结共事,共同做好税收工作的赞语。
1994年10月21日上午,我们首先来到了县地方税务局。年仅3o岁出头的副局长王宝林向我们详细介绍了机构分设后,县地方税务局与县国家税务局之间如何协作共事、共同做好税收工作的情况,他说:“我县税务机构分设在全系统有三个第一,即:第一个上报分设方案;第一个挂牌办公;第一个各自开展正常工作。机构分设后,我们不但没有产生任何矛盾,而且,“国税、地税局之间工作相当默契,配合得非常好,这除了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外,关键的是县国、地税两局的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处处以工作大局为重。机构分设后,为保证我县税收工作不受影响,国税局与地税局共同制定了几项工作制度;一是无论国税局、地税局都要做到“三不”,即,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相互抵消力量;二是领导统一决策制度,凡涉及两局的事情,由两局领导共同决策,下面有矛盾、有问题,要集中反映,集中解决,个人之间不能介入两局原则问题;三是互相联系制度,即两局一把手定期或不定期到一起联系沟通业务情况及各项工作,共同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协调工作。由于协调工作做得好,在分设后的几项工作中都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如税务报刊征订、税收宣传、专项税收清理等,从上到下,真正形成了合力,分设后第一个征期地税局入库税款119万元,1个月完成后4个月收入任务的4o%,国税局入库99.3万元,并集中人力清理个体税收32.4万元,及时缓解了县财政的紧张状况,县委、县政府对此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