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3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4年12月26日 国税发[1994]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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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抄送:财政部(10)、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内贸易部、国家计委、轻工总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94)财税字第095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