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4期
经验点滴
南宫市国税、地税两局共同采取措施严防税款流失
上一篇 下一篇为搞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河北省南宫市国税、地税两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具体防止税款流失的措施,两局相互配合,协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对所得税的流失,采取四项防范措施:一是地税局在核实征收所得税时,一并检查企业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通过核对发票来核实企业的销售收入;二是国税局为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及时逐户、逐笔登记人开额,并定期向地税局通报情况,防止业户只纳增值税,不计收入而漏缴所得税;三是对个体非定额户,国税局按地税局确定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按月或按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四是对个体定额户,国税局按附征率核定个人所得税额,并定期相应调整,一并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