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5期 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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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提出了今年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并特别强调了:“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为了贯彻落实好中纪委五次会议的精神,最近,国家税务总局结合税务部门的实际,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不准接受纳税人宴请的规定试行]》。这是全国税务系统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规定中明确提出,税务人员一律不准接受纳税户的宴请,如有违者,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两次给予警告处分,三次给予记过处分。凡接受纳税户宴请的,视情节扣发年度奖金。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因接受纳税户宴请使税款流失的,要从严处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税收工作连着千家万户,税务人员经常与纳税人打交道,也许有人会说,吃吃喝喝的事在所难免,只是小事一桩。岂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为此,各级税务部门首先要提高认识。要积极引导和织广大税务人员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反腐倡廉,政勤政的一系列指示,并要对干部职工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进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教育。俗话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许多事实说明,税务人员接受纳税户的宴请,长此以往,易于发展成拿手中掌握的权力做交易,使税款流失,给国家造成损失。广大税务人员,特别是税务部门的领导同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吃吃喝喝绝不是一件小事,而是关系到我们的税务队伍形象和税务系统廉政建设的一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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