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7期
简讯
山西董家洼铁矿拖欠税款货物被依法拍卖
上一篇 下一篇山西省税务机关第一起依法拍卖扣押欠税人货物在翼城县落下锤音。该县董家洼铁矿因严重拖欠税款被税务机关扣押的两部小汽车,经过25个投标单位和个人20多轮的激烈竞争,被翼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最终以11万元和1.5万元的价格投中。经当场公证,税务机关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了扣押货物移交和收款手续。
翼城县董家洼铁矿,是县营预算外国有企业。1993年投产。两年来共销售铁矿石83 468吨,实现销售投入7117376元,实现利润1 616 163元,应缴地方税收1 249 336元,该矿仅缴红领巾资源税84 000元,拖欠税款高达1165 336元。税务机关曾多次催缴无效。县地税局年初时该矿进行检查中发现该矿准备实行国有民营,债权债务仍由原经营者承担,并突击销售矿石,形成高额应收帐款,但仍不积极筹款缴税。为此,主管税务机关对其下发了《限期缴款通知书》,该矿在通知限期内分文未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