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7期 史话

“寅吃卯粮”话昔年

杨租昆 上一篇 下一篇

人们对不应该当期征收入库的税款提前征收入库,从而增加当期财政收入的做法,喻为“寅吃卯粮”。“寅吃卯粮”是一个贬义词,新中国建立45年来,在税收上历来反对“寅吃卯粮”的做法。但在我国赋税历史上,“(寅吃卯粮”的蠢事,却曾屡屡发生。

在旧中国,如遇统治者生活奢糜、挥霍无度;或天灾频发;或镇压起义;或平定叛乱;或连年战争;或诸事并发,则都要大量增加财政开支,出现财政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当局就会千方百计加重赋税搜刮百姓,以求增加财政收入,应付财政危机、诸如开征新税,提高税率”增收附加等,都是常用的手段。而“寅吃卯粮”,即先期预征,也是应急办法之一。那么,我国“寅吃卯粮”,即预征税款的最早记载在何时呢?《辞海》“预征”条,将唐代宗时征收“青苗钱”作为我国预征税款之始(见《辞海》1979年版缩印本1847页)。而《中国赋税史》(高等财经院校试用教材,孙翊刚、董庆铮主编)则称“预征开始于后唐庄宗(公元923—926年)”。(见该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年版146页)。其实,这两种说法都是可以商榷的。据《隋书·炀帝纪》记载,大业年间(公元605—618年),隋炀帝杨广“东西游幸,靡有定居,每以供费不给,逆收数年之赋”(中华书局1973年版95页)、《旧唐书·李密传》也说炀帝“头会箕敛,逆折十年之租”(中华书局1975年版2215—2214页)。“逆”是什么意思呢?《辞海》“逆”字第三义,释为“预先”。这便是说杨广预先征收了数年乃至十年的租斌。解放后出版的韩国磐著《隋唐五代史纲》,也认定杨广预征了十年田赋(人民出版社1977年修定本89页)。据此可以认为,《隋书》、《旧唐书》所述炀帝预征田赋之事,便是迄今所见我国“寅吃卯粮”的最早记载了。大业元年(公元605年),杨广第一次游幸江都,所乘四重龙舟,高45尺,长200尺,用8万多人拉船。返京时,又“役工10余万人,用金银钱物巨亿计”(《隋书·何稠传》)。三游江都,又再造新船“凡数千艘,制度仍大于旧者”,耗费钱财也就更多了。炀帝还大肆营造宫殿,对外武力扩张,更是“糜费无算”。杨广如此穷奢极欲,荒淫无度,常赋怎够开支?预征数年税赋,便是意料中事了。至于炀帝加重赋税朘剥的恶果,则是大家知道的了,那就是“官逼民反”,引发了隋末农民大起义,加速了隋王朝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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