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10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1995年6月2日 国税函发[1995]288号
上一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各地在新增值税制实行后提出的问题,为了有利于各级税务机关的纳税人正确理解增值税规定,严格执行税法和履行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关决定编写《增值税问题解答》,现将《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印发给你们。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