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6年 第10期
来稿摘登
自收汇总税款解缴入库不及时应引起重视
上一篇“自收汇总税款解缴入库”是基层税务单位常用的一种入库方式,根据现行的《税收票款结报制度》,税务部门自收税款由征收单位填开完税征,向纳税单位(人)收取税款,并应按日填开汇总缴款书,连同税款缴入国库经收处,当日来不及的,可在次日办理,对于当地没有国库经收处的,税务部门自收的税款,可以按照规定的限期、限额缴库。
可是,当前对于自收汇总税款,部分基层税务单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入库不及时问题,主要表现在:1、专管员或代征员不能按规定将已征收的税款汇总向会计交纳;2、会计人员不按规定将汇总的税款及时向银行办理入库手续;3、税务所长指令或经集体研究超限期限额解缴入库。经分析,出现这种问题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部分税务干部对税款及时入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是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认为只要税款收上来了,入库早晚不算问题;二是个别税务干部暂时私自占用税款,或用作他途,例如:坐支发工资。三是个别基层税务单位均衡入库,只按当期的税收任务数入库,超收部分留存,待以后再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