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6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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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负荷因素分析
上一篇 下一篇税务系统应该根据什么来确定人员编制的规模,这是我国税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用税收成本率或者人均征收额来说明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但决不能将税收成本率和人均征收额视作一般经济意义上的投入产出比或者成本利润率,从而也不能简单地以此为标准来比较各地税务部门效率的高低,确定各地税务部门的合理编制。笔者认为,税务人员的多少应当主要由税务工作的负荷量,即税务负荷来决定,科学的定编方法应当能使税务人员承担合理的工作负荷。但目前的问题在于哪些因素决定税务负荷的大小,以及各个因素对税务负荷的影响有多大。本文试图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以便有助于寻求科学的税务人员定编方法。